公告本市龍潭區公墓公園多元葬法─樹葬區(龍園)啟用
依據:殯葬管理條例第20條及本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設施名稱:桃園市龍潭區公墓公園。
二、設置地點:桃園市龍潭區楊銅路2段325巷200號。
三、啟用區域:
(一)龍潭區公墓公園多元葬法─樹葬區(龍園)。
(二)土地座落龍潭區洽水段203地號(樹葬區使用面積1,888平方公尺)。
四、申請及設施管理者:桃園市龍潭區公所。
五、啟用日期:108年1月1日。
聯絡電話:
03-3322101#5613 / 03-3357392